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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水平垂直測試試驗機
- 品牌:北京北廣精儀
- 型號: CZF-5
- 產地:北京 海淀區
- 供應商報價:¥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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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廣精儀儀器設備有限公司
更新時間:2025-04-27 07: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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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范圍售全國
入駐年限第10年
營業執照已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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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特點
- 防火水平垂直測試試驗機用于評估塑料、非金屬材料及固體泡沫等可燃性特性的專用設備,通過模擬電工電子產品著火早期階段的火焰影響,測定材料的燃燒速度、續燃時間、滴落物等關鍵參數,以評定其阻燃性能及火災危險性
詳細介紹
防火水平垂直測試試驗機核心設計標準?國際/國家標準??IEC 60695?(國際電工委員會)、?GB 5169?(中國國家標準)、?UL94?(美國保險商實驗室標準);?ISO 845?(泡沫塑料密度測試方法)。
?結構要求?噴燈內徑標準為9.5±0.3mm,點火距離試樣150mm;配備水平/垂直試驗轉換開關,便于不同測試模式切換。
應用領域?材料科學?:評估塑料、橡膠、泡沫等材料的阻燃等級;?電子電器?:檢測設備外殼、電線電纜護套等部件的防火性能;?建筑與交通?:驗證保溫材料、汽車內飾等火災風險。工作原理與流程?測試方法?將試樣水平或垂直固定,施加標準火焰(如20mm高甲烷火焰),記錄燃燒時間、蔓延速度及滴落物狀態;火焰燃料通常為純度≥98%的甲烷或天然氣,燃氣壓力0.1-0.15MPa。
?關鍵指標??續燃時間?:火焰移除后材料持續燃燒的時間;?余灼時間?:無焰燃燒至完全熄滅的時間;?滴落物引燃性?:燃燒滴落物是否引燃下方棉墊。
防火水平垂直測試試驗機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的校準步驟與方法
校準前準備?環境與設備檢查?確保實驗室溫度23±2℃、濕度50±5%;檢查燃氣管道氣密性,燃氣純度≥98%(甲烷),壓力調至0.1-0.15MPa;安裝測溫銅塊、火焰高度規等校準工具,并預熱燃燒室5分鐘。
?火焰系統預調?排空燃氣管道空氣,調整噴燈空氣閥門至火焰呈藍色穩定狀態;點火針與噴燈口距離≤5mm,確保點火成功率。
火焰溫度校準(銅塊測溫法)?50W裝置校準?將測溫銅塊置于噴燈上方,記錄溫度從100±2℃升至700±3℃的時間,要求44±2秒;連續測量3次均合格后確認校準,否則調節燃氣流量閥復測。
?500W裝置校準?使用相同方法測量升溫時間,目標值為54±2秒;若超差,重新調節燃氣供應系統并復測。
火焰高度與燃氣流量校準?火焰高度調整?使用火焰規測量火焰高度,調整燃氣流量閥使火焰高度為20±2mm(對應甲烷流量105mL/min);噴燈內徑需符合9.5±0.3mm標準。
?燃氣流量驗證?通過流量計監測甲烷流量,偏差控制在±5mL/min內。
計時裝置校準?計時精度測試?使用電子秒表對比試驗儀內置計時器,誤差需≤0.5%(如施焰時間10秒誤差≤0.05秒);記錄余焰時間、余灼時間,重復3次驗證穩定性。
試樣定位與操作驗證?夾具位置校準?試樣下端與棉墊距離300±10mm,火焰內錐頂點接觸試樣位置偏差≤1mm;噴燈中心軸線與試樣垂直對齊,施焰角度誤差≤2°。
?操作流程驗證?按標準程序執行完整試驗(如施焰10秒、間隔15秒),觀察數據記錄與動作連貫性。
校準后確認與記錄?合格判定?火焰溫度、高度、計時精度等參數均符合標準要求;校準數據需存檔,包含3次重復測量結果及環境參數。
?維護與清理?校準后清理燃燒殘留物,檢查噴燈是否堵塞;關閉燃氣閥門,排空管道余氣,關閉電源。
注意事項校準過程中避免電磁干擾,通風系統需保持換氣量≥5次/小時;若火焰不穩定,優先檢查燃氣純度及減壓閥調節狀態.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校準規范主要依據JJF76-2020《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校準規范》,結合通用技術要求和國際標準,具體要點如下:
一、校準范圍與引用標準
?校準對象?
適用于UL94、GB/T 2408等標準對應的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包含火焰施加系統、計時裝置、試樣夾具等核心部件。?引用標準?
JJF76-2020校準規范
ASTM D 5025(噴燈尺寸標準)
GB/T 5169.15-2015(火焰溫度校準方法)
UL94、IEC 60695-11-3(燃燒性能測試標準)
二、核心計量特性與校準項目
?基本尺寸誤差?
噴燈長度:100±10mm,內徑9.5±0.3mm;試樣定位偏差:火焰內錐頂點接觸試樣下端10mm處。
?火焰溫度與燃氣流量?
?銅塊測溫法?:100℃→700℃耗時54±2s(500W裝置)或44±2s(50W裝置);
?燃氣流量?:甲烷流量105mL/min對應火焰高度20mm。
?計時裝置精度?
計時器精度需達0.1秒,記錄施焰、余焰、余灼時間誤差≤0.5%。
?環境控制設備
?溫濕處理室:溫度23±2℃,濕度50±5%1;干燥器:濕度控制≤20%(23±2℃條件下)。三、校準流程與操作要求
?預處理條件
?高溫預處理:試樣需在70±2℃烘箱中放置168小時;低溫預處理:-40±2℃冷凍48小時后恢復至23℃環境。
?火焰校準步驟
?調整燃氣流量閥,確保甲烷純度≥98%且火焰穩定;使用銅塊測溫裝置重復測量升溫時間,連續3次合格后確認校準。
?安全與維護?
校準前需排空燃氣管道空氣,避免點火故障;
定期檢查通風系統,確保換氣量≥5次/小時。
四、判定標準與記錄要求
?校準合格指標?
火焰溫度偏差、燃氣流量誤差、計時精度等均需符合技術規范要求;校準數據需存檔,包含3次重復測量結果及環境參數記錄。
?不符合項處理?
若火焰溫度或流量超差,需重新調節燃氣供應系統并復檢。
五、注意事項
校準環境需避免強電磁干擾,并保持通風良好;
校準后需清理燃燒殘留物,防止噴燈堵塞。
以上內容綜合了地方規范、設備技術要求及國際標準,需在實際操作中結合儀器型號與具體應用場景執行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是用于評估塑料、非金屬材料及固體泡沫等可燃性特性的專用設備,通過模擬電工電子產品著火早期階段的火焰影響,測定材料的燃燒速度、續燃時間、滴落物等關鍵參數,以評定其阻燃性能及火災危險性。核心組成與技術指標
?核心組件??燃燒系統?:配備標準本生燈(噴燈內徑9.5±0.3mm)、燃氣源(甲烷/天然氣/液化氣)及火焰高度調節裝置;?計時裝置?:精度達0.1秒,可記錄施焰時間(0~999.9秒)、余焰時間及余灼時間;?試樣夾具?:支持水平或垂直固定試樣(尺寸通常為125mm×13mm×3mm),并具備角度調節功能(0°、20°、45°);?通風系統?:燃燒室容積≥0.5立方米,配備排風裝置確保換氣量≥5次/小時。
?關鍵參數??火焰高度?:20±2mm(50W設備)、40±2mm(500W設備)或50~60mm(1000W設備);?燃氣流量?:甲烷流量105±10mL/min,對應火焰高度20mm56;
?測溫距離?:10±1mm(水平燃燒)、55±1mm(垂直燃燒)。
適用標準與測試材料?國際/國家標準??阻燃等級標準?:UL94(V-0/V-1/5VA/5VB)、GB/T 2408、IEC 60695;?噴燈規范?:ASTM D 5025(噴燈尺寸)。
?測試材料??塑料?:熱塑性塑料、熱固性塑料等;?橡膠、薄膜、泡沫?:如建筑保溫材料、汽車內飾材料。
應用領域?電子電器?:檢測設備外殼、電線電纜護套的防火性能;?建筑與交通?:驗證保溫材料、交通工具內飾的火災風險;?工業材料?:評估塑料制品、薄膜材料的阻燃等級。操作流程要點?預處理?:試樣需在23±2℃、濕度50±5%環境中調節48小時,部分材料需高溫(70±2℃)或低溫(-40±2℃)預處理;?施焰與觀測?:按標準角度施焰(如水平燃燒10秒),記錄燃燒長度、滴落物引燃棉墊情況;?結果判定?:根據燃燒時間、蔓延速度等參數劃分阻燃等級(如UL94 V-0級為阻燃級別)。安全與維護?安全防護?:配備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燃燒室需密封且帶觀察窗;
?校準維護?:定期檢查噴燈內徑、火焰溫度(銅塊測溫法)及計時器精度。
環境與校準要求?實驗室條件?:溫度23±2℃、濕度50±5%,避免電磁干擾;?校準規范?:參照JJF(桂)76-2020,確保火焰高度、燃氣流量及測溫精度符合標準。
以上信息綜合了設備功能、技術參數、應用場景及操作規范,涵蓋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的核心基礎內容
水平燃燒試驗儀點火與計時方式
一、?點火操作方式?
?氣源與火焰調節?
連接甲烷/天然氣氣瓶與燃燒室入口,調整燃氣壓力至0.06MPa(甲烷)或0.1~0.15MPa(天然氣),確保管道無泄漏;
關閉噴燈空氣進氣口螺母,通過壓差計調節燃氣流量,使火焰高度達到標準(如20±1mm或38mm)。
?點火操作?
將點火器移動至噴燈口上方約5mm處,按下點火按鈕直至火焰穩定點燃;
火焰需預熱至少1分鐘,確保燃燒狀態穩定后再進行試驗。
二、?計時方式與關鍵步驟?
?手動計時?
?施焰階段?:手動推拉噴燈支架對準試樣,施焰時間一般為15秒或30秒,通過計時器記錄;
?余焰/余灼階段?:火焰移除后立即啟動余焰計時器,記錄火焰完全熄滅所需時間(如UL94 HB級要求余焰≤30秒)。
?自動計時?
在觸摸屏預設施焰時間(如30秒),設備自動控制噴燈施焰,并觸發余焰計時器;
火焰蔓延至標線時,傳感器自動停止計時并記錄燃燒距離(如超過100mm標線則判定為不合格)。
?特殊情況處理?
若火焰在施焰結束前熄滅或未達標線,需立即停止計時并記錄實際燃燒長度和時間;
對于緩慢燃燒試樣,最長計時20分鐘后終止試驗,記錄燃燒距離和狀態。
三、?關鍵參數與操作規范?
?火焰高度?:水平燃燒試驗常用20±1mm(對應甲烷流量105mL/min)或38mm(特定標準);
?施焰距離?:火焰內錐頂點接觸試樣下端10±1mm,確保燃燒接觸點符合標準;
?數據記錄?:需同步記錄施焰時間、余焰時間、燃燒長度及滴落物引燃情況,用于阻燃等級判定。
以上流程綜合了氣源控制、火焰校準、計時邏輯及異常處理,確保試驗結果符合UL94、GB/T 2408等標準要求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操作安全防護措施
?環境與設備安全準備??試驗環境要求?確保實驗室通風良好,燃燒室配備排風系統(換氣量≥5次/小時),及時排出有毒煙霧和熱量;清理試驗臺及周邊區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棉絮等)。
?設備檢查與調試?操作前檢查燃氣管道、閥門、噴燈等部件的氣密性,確認無泄漏后方可點火,使用火焰量規或校準銅塊調節火焰高度(如20±2mm、50~60mm),確保符合測試標準;燃氣壓力控制在0.1~0.15MPa(甲烷/天然氣),不同燃氣需更換對應減壓閥并排空殘留氣體。
?操作過程中的安全防護??個人防護裝備?操作人員需穿戴防護眼鏡、耐高溫手套及阻燃工作服,避免燙傷或接觸燃燒飛濺物;試驗期間禁止佩戴松散衣物或飾品,防止卷入設備。?燃氣與火焰控制?點火前確保燃氣管道連接穩固,燃氣閥門開啟后需緩慢調節流量,避免壓力驟增引發危險;試驗結束后,先關閉燃氣瓶閥門,待火焰完全熄滅后再切斷電源。
?燃燒過程監控?使用自動點火系統或專用點火器點燃噴燈,禁止直接用手接觸火焰;觀察燃燒滴落物是否引燃下方棉墊,及時記錄異常情況并中斷試驗。
?應急與維護措施??緊急處理?發現燃氣泄漏或設備異常(如火焰失控)時,立即關閉氣源并啟動排風系統,撤離現場;配備滅火器及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定期檢查其有效性。
?設備維護與校準?定期清潔燃燒室、噴燈及傳感器,更換老化部件(如密封圈、點火針);按JJF76-2020標準校準火焰溫度、計時精度及燃氣流量,確保測試結果可靠性。
?特殊場景防護??高溫/低溫預處理試樣?:操作人員需使用隔熱工具夾取試樣,避免直接接觸高溫表面;?大尺寸材料測試?:擴大燃燒室與操作臺間距,防止火焰蔓延至非測試區域
用途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是測定樣品的的損壞程度以及樣品的線性燃燒速率和余焰/余灼時間。用于對電器設備和器具的塑料材料部件進行水平、垂直可燃性試驗。產品箱體外殼為鐵板噴涂(不銹鋼外殼可選),并配置可燃氣體泄露報警裝置(國內),配備了大面積透明觀察窗,數顯計燃燒、余焰、余灼時間,本裝置外形美觀,使用方便,性能可靠。測試產品包括:家電、照明、電子類產品上的塑料件,工程塑料及橡膠材料等等。
符合標準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是依據IEC60950-1,UL94、IEC60707、IEC60695-2-2、GB5169、ISO1210等標準的要求設計進行制造的。
技術指標
1.本生燈燈頭:內徑9.5mm±0.3mm從空氣入口處向上長度約100mm±10mm;
2.燃燒器角度:0~45°(手動調節,帶刻度);
3.引燃鋪墊板:標準醫用棉花;
4.施燃氣體:98%甲烷標準氣或者37MJ/m3±1MJ/m3天然氣或丙烷(氣體自備);
5.燃氣焰溫梯度:從100℃±5℃~700℃±3℃用時44s±2.0s或54s±2.0s或者按照定制標準要求(需用溫度校準裝置驗證);
6.溫度校準驗證裝置 :進口儀表自動控制,配φ5.5mm,1.76±0.01g或φ9mm,10.00±0.05g標準銅頭(選購件);
7.溫度校準驗證用熱電偶:?0.5mm,K型,進口絕緣式耐高溫鎧裝熱電偶(選購件);
8.試驗時間和持燃時間:1s~999.9s(數顯可預置);
9.重復施燃次數:1~9999次(數顯可預置);
10.采用自動打火裝置,方便試驗自動進行;
11.箱體內部容積:0.75m3(可選0.5M3和1M3) ;
12.外形尺寸:寬1330*深730mm*高1500mm;
13.箱體材料:鐵板噴涂;
14.排氣孔:?100mm;
15.輸入電源:AC 220V 50HZ 。16. 產品全系標配燃氣泄露報警裝置,安全可靠。
式中:
△m一試驗樣品的質量損失單位為面積/質量,比消光面積。,是所有規模的試驗都可進行的基本測量,它與下列因素無關,測量所取的光程氣體流量;暴露產品的表面積;試驗樣品的質量。
式中;
T一透射光強度;
1一一人射光強度;
L--一穿過煙的光程
k一一線性內皮爾(Napierian)吸收系數(或消光系數)在煙中傳播的衰減消光面積煙量的一個有效測量方法為計算所有熠粒于的有效橫截面積總和,這個面積即為消光面積。這個清光面積可以看作是煙粒子在光束中投下的總陰影面積。清光面積與煙的消光系敷和煙的體積有關,方程如下:
S-kV
式中V--容納煙的試驗箱容量,該方程儀適用于均勻的煙,火情和著火模型近年來,在燃燒產物的分析研究上取得了重大的進展,眾所周知,燃燒產生的混合物成分主要取決于燃燒物質的性質、主體溫度和通風條件,特別是火場上氧氣的供給量。表1顯示的是隨著空氣的變化,火焰在不同階段的情況。為了盡量符合實際規模的火情,用于實驗室測試(小規模或大規模)的條件
(idt IEC 60695-2-2:1991)GB/T 5169.7-2001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試驗方法擴散型和預混合型火焰試驗方法(idtIEC 60695-2-4/0:1991)GB/T 5169.9-2006電工電子產品著大危險試驗第9部分:著火危險評定導則預選試驗規程的使用(IEC 60695-1-30:2002,IDT)GB/T 5169.10-2006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10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灼熱絲裝置和通用試驗方法(IEC60695-2-10:2000,IDT)GB/T 5169.11-2006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11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成品的灼熱絲可燃性試驗方法(IEC60695-2-11;2000,1DT)GB/T5169.12-2006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12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材料的灼熱絲可燃性試驗方法(IEC60695-2-12:2000.IDT)--GB/T 5169.13-2006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13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材料的灼熱絲起燃性試驗方法(IEC60695-2-13:2000.1DT)--GB/T5169.14--2001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試驗方法1kW標稱預混合型試驗火焰和導則(idtIEC60695-2-4/1,1991)---GB/Z 5169.15-2001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試驗方法500W標稱預混合型試驗火焰和導則(idtIEC 60695-2-4/2;1994)GB/T5169.16-2002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16部分:50W水平與垂直火焰試驗方法(IEC 60695-11-10:1999,IDT)GB/T5169.17-2002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17部分:500W大焰試驗方法(IEC 60695-11-20:1999.IDT)--GB/T5169.18-2005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18部分:將電工電子產品的火災中毒危險減至最小的導則總則(IEC 60695-7-1:1993,IDT)GB/T 5169.19-2006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19部分:非正常熱模壓應力釋放變形試驗(IEC 60695-10-3:2002,IDT)--GB/T5169.20-2006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20部分:火焰表面蔓延試驗方法概要和相關性(IEC/TS 60695-9-2:2001.IDT)一GB/T5169.21-2006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21部分:非正常熱球壓試驗(IEC 60695-10-2:2003,IDT)本部分為GB/T 5169的第11部分。本部分與GB/T5169.10-2006一起使用。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695-2-11:2000《著火危險試驗第2-11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GB/T 5169.11-2006/IEC 60695-2-11:2000法成品的灼熱絲可燃性試驗方法)(英文版),但按GB/T20000.2-2001《標準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國際標準的規則》的4.2b)和5.2的規定作了少量編輯性修改。
本部分代替GB/T 5169.11-1997《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試驗方法成品的灼熱絲試驗
和導則》。
本部分與GB/T 5169.11-199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a)增加了“小部件”的術語,定義和圖示(本部分的3.1)1
b)取清了GB/T 5169.11-1997中有關灼熱絲頂部與試驗樣品接觸時間的規定(GB/T5169.11-
1997中的9.4),此內容包含在GB/T 5169.10--2006中;
e)取消了GB/T 5169.11-1997中9.5的內容。
在試驗期間,如果裝有(驗樣品的設備的任一部分因灼熊絲的熱量而起燃,從而影響試驗樣品受熱條件時,這樣的試驗應是應確保在規定的行試驗,灼熱絲不會使部件起燃,如果起件被燃,其燃燒的持續時間是有限的,不會因試驗CHINA焰或讀樣品熱顆粒時延,如果在施加灼藥絲期間試驗樣品冒出火焰面產生著火危險,期需要使用其他起燃源作進一步試驗,如將針焰施加到的火焰而受到影響的那些部件上。灼熱絲試驗于可能需要其他試驗方法(例如GB/T5169,5-1997中的計焰試驗)的小部件。試驗裝置的GB/T 516-2006的第享給試驗裝置的說為了評定火延的可能性,從試驗樣品上落下的灼熱顆粒面引起的火焰蔓延的可能性,將GB/T512006的規定在試驗樣品周圍或下面的材料或元件,放在試驗樣品的下面驗樣品與代表周圍材料或元件的銷底
備中的實際距離SOHVONVIS之間的距離應等試驗樣品安裝在電工設如果試驗樣個完整的獨立式設備,應按正常使用位置將其放置在GB/5169.10--2006的規定的鋪底層底層在設備底部四周至少長 100mm.如果試驗樣品完整的壁掛式設備,按正常使用位置將其固定在GY/T 5169.10-2006的規定的鋪底層上mm處。嚴酷等級應從表1中選擇試驗港驗嚴品等級優先選用試驗溫度/℃容許偏差/K550
如果有關規范有要求,也可使用其他試驗溫度,統,試驗導則見附錄A.7溫度測量系統的校驗溫度測量系統的校驗見GB/T5169.10-2006的6.2。預處理除非有關規范另有規定,試驗樣品和使用的鋪底層在溫度15℃~35℃,相對溫度45%~75%的大氣環境下放置24h。初始測量試驗樣品用目測檢查,當有關規范規定時,應測量機械和電氣參數。
試驗程序試驗程序見GB/T5169.10-2006 的第8章。除了GB/T5169.10-2006第8章的規定之外,除非另有規定,試驗樣品安裝時應使灼熱絲的頂部施加到試驗樣品在正常使用時可能會遭受熱應力的表面部分。灼熱絲應盡可能地保持水平。在同一個試驗樣品上進行的試驗多于一個點時,應注意前逐的試驗導致的劣化不能影響后面要做的試驗的結果。
在沒有詳細規定設備用期間遭受熱應力的區域時,灼熱動的頂部應施加在試驗樣品最薄之處,而且離試驗樣品上不少于在試驗期間,將試定在試驗裝置上.應將額外的機械應力傳給試驗樣品,
除非有關規范定,試驗應在一個試驗樣品上進行。
電壓擊穿測試儀,體積表面電阻率測試儀,介電常數介質損耗測試儀,漏電起痕試驗儀,耐電弧試驗儀,TOC總有機碳分析儀,完整性測試儀,無轉子硫化儀,門尼粘度試驗機,熱變形維卡溫度測定儀,簡支梁沖擊試驗機,毛細管流變儀,橡膠塑料滑動摩擦試驗機,氧指數測定儀,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機,熔體流動速率測定儀,低溫脆性測試儀,拉力試驗機,海綿泡沫壓陷硬度測試儀,海綿泡沫落球回彈測試儀,海綿泡沫壓縮永九變形試驗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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